國家*將山東公司3風電項目列入核準計劃
近日,國家*印發(fā)《"十二五"第五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的通知》,華電山東龍口二期、肥城虎門、昆侖二期3個風電項目列入國家核準計劃。
該3個風電項目分別位于煙臺、泰安、淄博境內,規(guī)劃裝機容量分別為4.98、4.99、4.98萬千瓦,擬安裝72臺2兆瓦、2臺1.8兆瓦、1臺1.9兆瓦風電機組,共計14.95萬千瓦,總投資約為12億元。三處風場平均風速接近6米每秒,共計年等效利用滿負荷小時數5700小時左右。風場建成后,預計年發(fā)電量約3億千瓦時。與同容量燃煤發(fā)電廠相比,每年可節(jié)約標煤9.21萬噸,減少二氧化硫排放1727噸,減排氮氧化物1590噸、二氧化碳18.5萬噸,減少粉塵排放2.16萬噸,社會環(huán)保效益顯著,并將對優(yōu)化華電在魯電源結構產生重要意義。
據悉,該3個風電項目待核準通過后,計劃于2016年相繼建成投產,屆時華電山東清潔能源裝機容量將增至90萬千瓦。